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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治市东南外环快速通道改扩建工程(太行东街-光明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7 10:00:27

 

2025年12月16日,长治中财投资有限公司根据《长治市东南外环快速通道改扩建工程(太行东街-光明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并对照原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相关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项目环评批复(长审管批〔2023〕57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长治中财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西天地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编制山西智通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应邀到会的环保专家。验收期间,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调查表编制单位对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的介绍,查阅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和审议,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长治市东南外环快速通道改扩建工程(太行东街-光明路)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复,本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按照环评、批复及设计要求进行了建设;现场核查项目无重大变动;监测结果表明,主要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无总量控制要求。逐一对照核查,本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为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20251216长治市东南外环快速通道改扩建工程(太行东街-光明路)验收意见.pdf
文件类型: .pdf 179dbd507cf147a563d064440fb5af4c.pdf(6.76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