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10-12月环保咨询速览
发布时间:2025-12-29 08:00:00
1、2025年10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控制,现批准《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为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同时废止。
2、2025年10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1-2025)及《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790-202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标准为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新建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7年7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不再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3、2025年11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2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7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4、2025年11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修改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修改单为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5、2025年11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及《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标准为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新建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及其修改单、《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及其修改单、《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废止。
6、2025年1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研究堆》(HJ 5.1-202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研究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研究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本标准是对《核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研究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HJ/T 5.1-93)的第一次修订,在此基础上,制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研究堆》。本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7、2025年11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
为做好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分配相关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制定了《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
8、2025年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及国家疾控局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三批)》的公告
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疾控局制定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三批)》,现予公布。
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三批)》的化学物质,应当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采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